2021年5月8日

港宏所与百健所党支部进行“以党建促发展”交流活动

“听党话,跟党走”以党建带所建、以所建强党建,2021年4月27日,广东港宏律师事务所与广东百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共建活动圆满结束。 港宏所党支部书记郑贤春、党员律师林欢挺、第二事业部负责人吴磊、组织部吴枝枝接待了百健所主任余慧丽、黄剑凯律师、邓淑文律师一行。 双方探讨了党支部的建设与律师所建设、业务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也探讨了律所体制、机制和收益分配,还有产品研发、业务服务流程等相关的内容,相互借鉴,取得了多项成果。
2021年5月8日

我为群众办实事 提升学法用法能力—港宏所为榄核镇群众开展《民法典》专题活动

2021年1月1日起,自《民法典》实施以来,作为一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如何理解、学习与把握其文本知识,对今后工作、生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为了让百姓深入了解《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切身感觉到《民法典》对每个人的法律保护。近日,港宏律师在榄核镇各村(社区)开展了一系列《民法典》进村(社区),宣传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开展专题法律讲座、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悬挂《民法典》横幅、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等。   一、刘彦林律师在榄核镇万安村举办《民法 […]
2021年5月2日

曾敏华律师受邀为区社会组织工会工作委员会业务培训班解读《民法典》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为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工会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2021年04月28日,曾敏华律师受南沙区社会组织工会工作委员会业务培训班邀请,分享《民法典》的亮点,深入学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引导工会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
2021年5月1日

卖方未告知房屋为凶宅,买方可否撤销购房合同?

【案情介绍】: 刘某与房某于2018年10月5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中介公司要求买卖双方在《房地产经纪服务事项告知书》上签名确认,该告知书有一项明确注明的签约注意事项:务必确认交易房屋的抵押、查封、凶宅等直接影响交易的情形。待房某与刘某分别于2018年10月5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于2018年11月12日签订的《清远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向刘某支付了房屋定金和首期款人民币265000元,中介费20000元,共285000元后,房某准备申请银行贷款时,房屋的很多邻居告知房某,刘某向房某 […]
2021年5月1日

庆五一||广州市劳动模范郑贤春律师的事迹汇报

为隆重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4月28日下午,南沙区总工会在区少年宫举办“新时代·劳动美”——劳模先进共话“十四五”活动。用劳模的故事,歌颂南沙建设者,展现广大职工奋勇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时代风采,我所主任受邀参加并分享“奋斗在南沙”的动人故事。 广州市总工会副主席余少东,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苏士路,南沙区副区长惠立新,南沙区政协副主席王中华等领导与劳动模范代表、驻南沙央企工会主席代表、区属二级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共300多人一起庆祝属于工人的节日。 以下附全文 ⏬ 各位嘉宾、同志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