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律协对郑律师提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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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律协对郑律师提议的复函

广东港宏律师事务所郑贤春主任,向广州市律师协会提议,即关于《规范党员律师组织关系,党员律师组织关系应放在所职业律师所党支部,有例外情况,应经组织批准,市律师协会予以配合》的提案。

该提案得到了广州市律师协会的重视,并经市律师行业党委研究得到了回复,根据回复可知,广州市律师协会根据郑贤春主任等人的建议,采取了相应措施,完善了律师党员的组织关系。并因为采取措施,使得广州市律师行业党委进一步夯实行业党组织建设基础,全面推进党的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
郑贤春主任作为我们港宏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一直以来都贯彻感恩、创新、合作、开放、宽容的价值观,其出版的较多文章也得到优秀奖项。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关注党员律师的组织关系,支持广州市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为广州市律师协会以及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是我们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