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司法局领导莅临港宏参观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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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司法局领导莅临港宏参观指导工作!

2018年4月18日南沙区司法局局长曾局长、律管处邓科等一行人来到了广东港宏律师事务所视察、指导工作,港宏所主任郑贤春律师及顾问部部长刘彦林律师青工部部长胡康丰等接待曾局长一行,汇报了关于如何将村居法律服务做好和律所发展创新“中小企业法律管家”的模式。

目前,港宏所是榄核镇的村居法律顾问。曾局提出,榄核镇的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要打造出一站式服务模式,建设成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的样板工程。

南沙区的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模式这一块,与往年相比较今年是新的模式,原来的村居法律服务是单个的律师单打独斗,在专业与时间上难免会有一些空白地带。但是,整个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整体来服务的话,在专业方面所里的律师可以互补、时间上可以相互的配合。可以最大限度的满足村民及经济合作社的法律需求。

在具体的服务工作开展上面,曾局指出律师事务所要与司法所相互的配合,这样才利于工作的开展。对于具体的工作开展技巧,法律服务成果评判的标准如何定,曾局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与郑律师等交换观点、互相探讨。在指导工作结束后,港宏所团队内部也就该问题进行了内部讨论,以期将工作做好。

港宏所作为一体化律师事务所,行动上具有高度的一致,组织架构上分为“常委会”、“管委会”。“常委会”由三名律师和两名非律师组成,实行民主集中制,各项重大决策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管委会”则由下设五个事业部负责人组成,实现收入的二次分配。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保证了团队的活力,也让团队充满创新性和积极性!